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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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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劳斯是谁?" N6 V, }7 y! ~8 s) K* O7 Y*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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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洋音乐史上,叫做“斯特劳斯”的著名音乐家有四个,请注意不要张冠李载。第一个大名顶鼎,他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作者约翰。斯特劳斯,有圆舞曲之王的美名;第二个就是新年音乐会压轴节目《拉德斯基进行曲》的作者,也叫约翰。斯特劳斯,是前者的父亲,为表示区别,人们常在其名字的前面加一个“老”字,或者在其名字后面的括号中加一个“父”字。小约翰的音乐成就来自父亲的启蒙,后来超过老子,但老子却坚决反对儿子搞音乐,还曾为此上过法庭告过儿子呢。第三个叫弗兰兹。斯特劳斯,是十九世纪德国大音乐家瓦格尔的同代人,是当时慕尼黑宫庭乐队的首席圆号手,他在音乐上并没有可以写入史册的成就,却因多次敢于公开对瓦格尔表示鄙视而出了名。第四位是此人的儿子,叫兰兹斯特劳斯,以创作交响诗和歌剧著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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