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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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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光里的妈妈》是由李春利作词,谷建芬作曲,创作于1988年。歌词有着很浓郁的人情味,旋律则采用了咏叹调般的音乐陈述。
歌曲刚开始的部分,节奏显得比较松散、自由,音调低且平缓,犹如歌者就在你的耳边细语、倾诉,但在进入副歌时,旋律的音高陡然提高了八度,深情的呼唤将难以抑制的激情推向了高潮。
“噢 妈妈 烛光里的妈妈
您的腰身倦得不再挺拔
噢 妈妈 烛光里的妈妈
您的眼睛为何失去了光华”
下面贴出我这次编配的完整弹唱乐谱,分享给朋友们,希望对大家有用!
谁才是《烛光里的妈妈》的“妈妈”
“噢妈妈,烛光里的妈妈,您的黑发泛起了霜花”被篡改为“噢妈妈,烛光里的妈妈,辛劳一生已满头白发”,“噢妈妈,相信我,女儿自有女儿的报答”被篡改为“噢妈妈,祝福您,在天国安享幸福年华”。
歌曲《烛光里的妈妈》的词作者李春利近日遭遇了一件烦心事。4月24日,她突然在手机上收到一封题为《李董致李春利老师》、落款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落款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的信。信中大致内容为其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在母亲节来临之际,打算改编《烛光里的妈妈》这首歌的歌词,希望李春利予以授权。
“之前姜育恒等歌星演唱这首歌时,将歌词‘女儿自有女儿的报答’修改为‘孩儿自有孩儿的报答’,我以为是此类修改。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收到的歌词却被改得面目全非,严重歪曲了我的创作意图,而且歌曲名称《烛光里的妈妈》下面赫然写着‘作词:李东生’。”更让李春利气愤的是,她随后委托律师调查此事才发现,李东生早在2015年2月就在其个人微博上对《烛光里的妈妈》歌词进行了大量修改并公开发表,此后在各大网站上均出现其改编后由他人演唱、署名李东生作词的该歌曲视频。
“李东生先生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当事人李春利女士的著作权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上泽广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陆军杰表示。
陆军杰说,经过他们认真比对,李东生未经原作者李春利女士的允许,修改歌词约90字左右。根据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东生的行为侵害了李春利女士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在内的著作权权利,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记者查看李东生的个人微博时发现,他于2015年2月4日发表了一篇微博,内容是:“在昨晚慈母追思会上,播放了一首我重新填词的歌曲《烛光里的妈妈》。”此微博同时附上改编歌词后的《烛光里的妈妈》歌曲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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