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
鄂乐考字[2010] 1 号
湖北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
关于评选2009年度“合格教师”“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音乐考级承办单位、各专家评审委员会: 为繁荣我省业余音乐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促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规范化,推动音乐考级工作健康发展;湖北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决定开展2009年度“合格教师”、“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旨在表彰一批教学认真、成绩显著、职业道德优良以及为我省音乐考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凡在我省进行业余音乐教学并有学生参加本考级委员会组织的考级活动者,均可根据“合格教师”或“优秀教师”的条件,分别申报“合格教师”或“优秀教师”。 2、湖北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的委员,各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考官,不得申报。 二、“合格教师”条件: 1、教学认真负责,职业道德良好,具有一定的音乐水平和教学经验。 2、本年度有学生参加我会主办的音乐考级,学生考级情况符合下列标准: 钢琴:有10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6人获“良好”以上成绩。 管弦:有15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8人获“良好”以上成绩。 民乐:有10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5人获“良好”以上成绩。 电子琴:有25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15人获“良好”以上成绩。 手风琴:有15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8人获“良好”以上成绩。 声乐:有10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5人获“良好”以上成绩。 音乐基础知识:有30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1/3以上获“优秀”成绩,没有不合格的。 三、“优秀教师”条件: 1、教学认真负责,职业道德高尚,具有较高的音乐水平和教学经验。 2、连续二年(含本年度)以上有学生参加我会主办的音乐考级,学生考级成绩突出,本年度考级情况符合下列标准: 钢琴:有12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3人获“优秀”,4人获“良好”成绩。 管弦:有20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6人以上获“优秀”成绩。 民乐:有16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8人以上获“优秀”成绩。 电子琴:有30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10人以上获“优秀”成绩。 手风琴:有20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10人以上获“优秀”成绩。 声乐:有15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8人以上获“优秀”成绩。 音乐基础知识:有50人以上参加考级,其中1/3以上获“优秀”成绩,没有不合格的。 3、有推荐、组织考生参加首届湖北小音乐家评选活动人数超过50人,或有考生获得该项活动一等奖以上者(已获得小音乐家评选优秀教师者不再参评)。 四、考级人数的计算: 申报教师参加考级学生人数的计算,以该教师本年度正在教学并参加考级的学生为依据。过去曾教过的学生,于本年度考级之前,已改由其它教师授课,则不能作为该教师考级学生人数计算。 五、申报及评审: 1、申报“合格教师”、“优秀教师”者,应根据本通知精神,于2010年3月16日以前填写申报表。 2、各市的申报者,将填写好的申报表交本地考级承办单位签署意见,同时缴纳发布费100元,由各市考级承办单位于2010年3月16日前统一上报本音乐考级委员会办公室。 3、武汉地区的申报者,将填写好的申报表,交有关专家评审委员会签署意见后,由各专家评审委员会于2010年3月16日以前统一上报本音乐考级委员会办公室。 4、评选结果将在湖北省音乐家协会网及有关报刊媒体上公布。网址:http://hbyx.org 5、湖北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音乐家协会,邮编:430077,电话:027-68880766,联系人:孔建民、周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