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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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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审美能力是一种美的认识和发现的能力,它是感性与理性、认识与体验、接受与创造、意识与无意识的综合统一,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能力。”音乐的审美能力不仅是对审美客体(音乐)的被动接受,反过来它对音乐的创作、表演、研究等主观意象都将有着极大的影响。
1、音乐欣赏者作为音乐审美的主体,首先要具有良好地音乐感知力。
每个人对于音乐的感受能力是先天存在的,但是对于音乐感受的分解体如:节奏感、旋律感、和声感、音色分辨感等具体形态,有些是需要后天培养的。因此,面对复杂多样的音乐作品,仅仅只有主观的形式感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对各种风格的构成体要有一定的理性认识,有了这些基础才能真正的将音乐审美从表面的形式感知提升到内在的真实感受境界。
2、具有丰富的音乐想象力是培养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环节。
音乐想象力是人脑意识对音乐的形象反映。音乐来源于生活而依附于生活,因此真正内心情感丰富的人,审美的过程就是一种生活回放的过程,它具有一定的色彩性和画面感,储存在大脑中的生活画面也会因此而得到展现。
所以说音乐想象力又是人脑意识对音乐作出的画面补充。黑格尔说过:“艺术家创作所依靠的是生活的富裕,而不是抽象的普泛观念的富裕。在艺术里不像在哲学里,创作的材料不是思想而是现实的外在形象。因此,音乐审美想象力的培养必须重视平时的生活体验,并将这种体验有机地融入音乐之中以形成丰富的音乐画面感。想象力的体现是音乐审美的完形过程,想象力的培养更是进一步提升音乐审美意识的重要途径。
3、注重音乐理解能力的培养。
音乐审美理解力是人们在音乐感知、想象的基础上运用理性思维对作品进行审美认识和评价的能力,这种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有意识的音乐教育和无意识的文化熏陶的结果。
从音乐的具体形态(作品)来看,任何一首音乐作品的本身内涵都具有不确定性,它的意义实现要靠审美客体(欣赏者)使之具体化。也就是说对于同一首作品的理解每个人都可以为其作出不同的定义。但是有一点必须明确的是量的积累才能达到质的转变,音乐形式多样、风格迥异,因此接触的作品越多其理解能力肯定也会随之增长。但是这种自我审美标准必须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并且对作品的情感内涵、时代背景、创作意图等内在和边缘因素也该有所了解。
总之,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是欣赏多元化流行音乐的前提,在感知与想象的基础上积极地参与各种音乐活动(如演唱、创作等)提高全面的综合素质,使音乐审美达到一种更深更高的境界,从而充分挖掘出音乐内在的真正的美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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