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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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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听系统及所需功率
监听系统是为了解决控制室内音响操作人员的听感问题而专门建立的音响系统。演出时,主音箱位于与控制室隔音的主声场,音响操作人员不能直接听清主音箱发声效果和自己调音的情况,这样就无法进行工作。
因此,必须在控制室安装一套与主声场音响同步的监听系统,帮助音响操作人员了解主声场的音响效果,以便随时进行调音。所以,对于各类厅堂的音响系统来说,监听系统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一般场合下,监听系统功率取主声场功率的10 %即可。例如,主声场功率为2000w,那么,监听系统功率可选的200w。在监听系统中,为了监听到不失真的音响效果, 监听放大器功率可等于监听音箱的功率。
在实际使用时,监听放大器的输出功率还要在现场进行调整。监听系统功率过小,会使监听系统失去意义;监听系统功率过大,又会使控制室过于喧闹,影响音响操作人员工作。因此,应在节目开始前,将监听系统调整到合适的响度。
超低音箱的总功率可取主音箱总功率的0.5~1.5倍。迪斯科舞池应取上限,多功能会堂可取下限;仅限于语言扩声的场合,可不配置超低音箱。
其他环绕声音箱。后场音箱、反送音箱等,其功率可取主音箱的1/10至l/2(对于AC-3系统则要求环绕声音箱与主音箱相同)。
4.系统的选型
在扩声音响系统中,音响质量的优劣完全依赖整个音响系统设备中每一个环节的良好工作状态。设备性能的优劣是衡量整个系统能否优质和稳定工作的重要标志。因此音响系统的选型与声场音质设计、扩声系统设计一样,十分关键。
专业音响系统的扩音形式有单声道扩声、立体声扩声和环绕立体声扩声等几种形式。只有扩声形式选定后,才能进行音响系统的设备选型。
单声道扩声
声道扩声是目前国内厅堂扩声的主要形式。这种扩声具有系统结构简单,投资少,易于调控等优点。
根据扩声系统使用的具体情况,有时根本无需考虑具备立体声扩音的功能,此时可以减少一半周边设备,如房间均衡器、压限器、延时器等都可只用一路(单声道),这样造价往往可以降低。这一方案在主要作语言扩声的会场、礼堂,不失为一种经济实用的设计。
立体声扩声形式
立体声扩声形式的声象统一性,以及清晰度、层次感都优于单声道扩声形式。在实际应用的电声音响系统中,70mm影院多采用立体声还音系统,以达到声象与视象的高度统一,制造出逼真的立体感与空间感。
但就国内的多数剧场、礼堂而言,目前仅有少数采用立体声制式。因为在采用立体声扩声的剧场、礼堂中,并非在所在座位上都可听到完美的立体声效果。由于不少立体声扩声的剧院、礼堂中,某些座位上的音响效果往往会比采用单声道时情况要更差一些。
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双声道制式的立体声方式的有效听音区域并不大。在采用立体声扩声的厅堂中,为保证听众都能完整地享受到立体声效果,座位数可能就要大为减少,厅堂的设计、音箱的布局、音控的操作将更加困难。
在原设计未考虑到作立体声扩声的厅堂中去采用立体声扩声形式,其效果往往是适得其反。结果可能是:一少部分观(听)众听到了完善的立体声效果,大部分听众根本没有感受到立体声的优越性。
从音响设备角度来看,现代电声设备一般都具备立体声的基本功能。作为电声系统的核心设备调音台,一般都具备最基本的立体声功能,具有“声象(全景)”电位器,具有左、右两路的立体声输出,因此其它设备、功放、音箱也都按左右两路配置,可以进行立体声扩音。
一些老式厅堂的设计往往难以满足立体声扩声的要求,通常的做法是将调音台上的“声象(全景)”置于中间位置,立体声的设备降级为单声道设备来使用。
也就是说目前电扩声音响系统的设计往往采用这样的形式:在设备方面保证有立体声扩声的基本功能;但考虑到厅堂环境结构、座位布置的具体情况,为保证大面积的音响效果一般只作单声道扩声。大多数歌舞厅的电声系统情况亦是如此。
不少歌舞厅和多功能厅一般也采用上述方案,即在设备配置上保留立体声功能,实际使用中仅作单声道扩声。由于歌舞厅,多功能厅的设计要求并没有统一模式,采用的扩声形式也应灵活。
例如,采用立体声和单声道相结合的形式,在厅堂内的佳宾席,舞池等地采用立体声方式扩声,其他区域则采用单声道扩声。总的原则是:只要保证所有听音区域都可听到完整的节目信息,不要因为音箱过多,摆放位置不规则而产生声波的相互干涉效应。
环绕立体声
在普通双声道立体声的基础上加强了声象的立体感和空间感,是高级的扩声形式。目前已在国内一些新建影院和剧场内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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