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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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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如何对待改编的和非吉他演奏家创作的作品
古典吉他拥有大量的作品,从文艺复兴前后到现代,各个时期的音乐都可以在古典吉他上得以表现。专门为古典吉他而作的作品可以追溯到18世纪中后期。当时第一流伟大的吉他演奏家、作曲家有费尔南多·索尔(Fernando Sor 1778-1839)和毛罗·朱里亚尼(Mauro Giuliani 1781-1828)。到了19世纪,吉他在欧洲已十分流行,象博凯里尼(Bocherini 1743-1805)、柏辽兹(Berlioz 1803-1869)、帕格尼尼(Paganini 1782-1840)这样一些作曲家都曾演奏吉他并为之作曲。如帕格尼尼曾为吉他写过大约150首作品,其中包括吉他独奏、重奏,吉他和提琴的重奏等多种形式。当今吉他的复兴是由西班牙吉他演奏家、作曲家弗兰西斯科·泰雷伽(Francisco Tarrega 1852-1909)开始的,以后专门为吉他写作的人越来越多。如,维拉·罗伯斯(Villa Lobos 1887-1959)、曼努艾尔·庞塞(Mannuel Ponce 1882-1948)、卡斯泰尔诺沃·泰代斯科(Castelnuovo Tedesco 1895-1968)、霍亚金·罗德里戈(Rodrigo 1920- )等等。
上述这些作曲家为古典吉他创作了大量的作品,这些作品都成为古典吉他音乐的重要的文献。但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些专门为吉他而写的作品,只是全部古典吉他音乐文献中的一部分,还有相当数量的古典吉他曲是由其它器乐曲改编或移植过来的。如,所有在古典吉他上演奏的巴赫的作品,基本上都是由提琴和鲁特琴作品改编的;倍受人们喜爱的《阿斯图利亚斯的传奇》,本来也不是为吉他而作。诸如此类,不胜枚举。这些改编的乐曲,在全部古典吉他曲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其中成为保留曲目的也不在少数。更有意思的是,许多经过改编用吉他演奏的乐曲,比用原来的乐器演奏更具魅力,更受欢迎。上面提到的《阿斯图利亚斯的传奇》本来是钢琴曲,然而甚至有人从来没有听到过用钢琴演奏此曲的录音版本;西班牙作曲家格拉纳多斯(Granados 1867-1916)为钢琴写的《西班牙舞》也更多地是以古典吉他独奏或重奏的形式来表演的。另外,还应注意到,古典吉他还有一部分作品是来自于非吉他演奏家出身的作曲家。由于它们不太了解古典吉他演奏手法和表现力,所以在这些作品中,有很多处不适于甚至根本无法在吉他上演奏。上述这两部分作品,改编的或由非吉他演奏家出身的作曲家创作的,我们姑且不恰当地把它们称为古典吉他的“外来作品”。那么,我们如何对待它们呢?
第一, 认真研读乐谱,熟悉原作:
改编乐曲的版本是比较多的,作为演奏者,到底应该遵从哪个版本呢?我觉得,更主动的做法还是应该找到原谱来读一读,这是最直接地了解原作的方法。比如,在演奏巴赫的《a小调赋格》时(这是巴赫无伴奏小提琴第一组曲中的第二首,原曲为g小调),我们有必要先找到小提琴乐谱来读一读,分析一下原作中各声部的进行,时值的保留,句法的划分等等,然后再看一看现有改编版本于原作的区别与联系。如,改编中加入了哪些原作中没有的音,同样的音型在不同的乐器上演奏手法的差异等等。这样一来,能够使我们在开始弹奏之前对乐曲形成一定的理性认识,从而避免只是被动地去接受别人的思路。同时,通过这种比较分析,也可以使我们了解到弓弦乐器的特点及它和弹拨乐器的差异。我曾听过维廉斯、帕肯宁、布里姆等几位演奏家弹奏此曲的录音。他们都很好地体现了原作的风格,但又非同出一辙,在改编和处理上是有差异的。这些差异,使他们的演奏各具特色,从不同侧面展示出每位演奏家对巴洛克时期音乐的理解与表现。
第二, 作符合古典吉他演奏手法的改动,并充分发挥其特色。
上面我们曾经提到过,有些非吉他演奏家的作曲家创作的乐曲是不适合古典吉他演奏的,这就需要我们在演奏之前对它进行某些改动。当然,这要求演奏者对古典吉他的特性与演奏手法有充分的了解,并有长期的演奏经验和基础。一方面,要使原作可能或易于演奏;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展示吉他的特色和魅力。我曾阅读过发表在美国弦乐期刊《美国弦乐教师》(American String Teacher)1994年春季号上,美国吉他演奏家肯·奇顿先生(Ken Keaton)的一篇文章,介绍分析卡斯泰尔诺沃·泰代斯科的《D大调第一吉他协奏曲》。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指出:“《D大调吉他协奏曲》的演奏和录音中,有多处是被改动过的,其中以塞戈维亚的版本最为突出……”。作者结合谱例,指出了原作中不适合、或根本无法在吉他上演奏的段落,并在与其它吉他演奏家改动的比较中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说:“作曲家写的某些段落在吉他上无法演奏或有太多的困难,如果能在不失原意的前提下把它们改得易于演奏一些,那么这些改动将被我们欣然接受……”。奇顿先生的这篇文章,为我们在这里讨论的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当然,我们在此必须指出,那种单纯为了简化乐曲而使音乐毫无色彩并丧失古典吉他特色的改动是不可取的,它们只能满足那些能力不够完善而又充满好奇心的爱好者。
古典吉他的特色在于它那纤细柔美的音色和粗犷豪放的气质,虽然它的音量有限,但同样可以表现气势恢弘的作品。在改编和演奏“外来作品”时,我们一定要尽量把古典吉他的特色表现出来。比如,《阿斯图利亚斯的传奇》的快板段落中,有许多的和音在吉他上是以扫弦来处理的,而原作中同样的音型在钢琴上是整齐响亮的和弦。我觉得,古典吉他的处理方法,能够更真实、完美地表现出浓郁的西班牙民间音乐风格。像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
著名的翻译家严复先生提出过“信”、“打”、“雅”的三字翻译原则。“信”是指不失原意,准确无误;“打”是指通达易懂,符合常规;“雅”是指文字优美,极富文采。我觉得,这对于我们改编和演奏“外来作品”是很有指导意义的。首先,应严格地遵照原作的意图、风格,真实地再现它;其次,要使乐曲演奏起来更符合古典吉他的习惯和表现手法,从而更易于表达和被人接受;再次,应尽量发挥古典吉他的特色,赋予原作以新鲜而不过分的美。《阿兰胡埃斯协奏曲》是古典吉他协奏曲中的经典保留曲目,但演奏家们的处理依然各不相同。比如,第一乐章开始时的一组和弦,大多数演奏家用扫弦来处理,而亚历山大·拉高亚则把它们处理成整齐的和音。前者粗犷、豪放,具有浓郁的西班牙民间音乐风格;后者庄重、典雅,给人一种特有的高贵的气质。
实际上,音乐表演的本质就在于它的创造性,它是表演者在一个“度”的范围内对作品多角度、多层次的重新认识与实践的过程。它应该是积极的、有意义的。波兰音乐学家英格尔顿在他的《音乐作品及其同一性问题》一文中指出:“音乐表演作为作品与听众之间的媒介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它并不能达到和原作的同一。音乐作品存在于人类的一向活动中,是意向活动的产物,演奏者和欣赏者都会丰富和扩充音乐作品本身……”。我们不妨以他的观点作为我们改编和演奏“外来作品”的理论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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