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8-5-30
|
附:“海峡西岸放歌”——唱响改革开放30年歌曲征集启事
为了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展示中华民族新风采,以歌曲形式讴歌30年来祖国大地的沧海巨变、抒发海峡西岸建设者的豪迈情怀,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文联、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联合主办、福建省音乐家协会承办的“海峡西岸放歌”——唱响改革开放30年歌曲创作演唱活动即日起启动。活动分创作和演唱两个阶段进行,本启事是关于歌词、歌曲征集阶段的有关事项。
一、征集范围
此次歌曲征集活动面向全国专业、业余词曲作者。本次比赛前已发表的歌曲参赛资格的时间上限为2006年1月1日,歌词不受发表时间的限制。已参加省级以上(包括省级)比赛获创作奖的作品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二、作品内容和要求
1.歌词作品题材广阔,内容丰富,可以是讴歌改革开放30年祖国的新面貌,举国上下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的新气象,海峡西岸经济建设的热潮,以及海峡两岸同胞同根同源的文化传统和浓浓的亲情,共同期盼祖国统一的深情。
2.形式、体裁、风格不限,独唱、合唱、重唱、歌唱组合等均可;成人歌曲和少儿歌曲均可;艺术歌曲和流行歌曲均可。
3.旋律优美、清新流畅,并富有特色,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易于人们接受和传唱。
三、评选办法
邀请中国音协专家和省知名音乐家组成评委会,凡有作品(包括词、曲)参赛者,本人不得担任此次活动评委。对创作歌曲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歌曲20首。如被谱写的歌曲获奖,歌词同时获奖,如未被谱曲的歌词,则不参与评奖。将给获奖歌曲作者(词作者及曲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四、权益说明
本次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首演权和出版权,词曲作者拥有署名权。获奖结果一经公布,除本次比赛前已经发表的作品外,其他获奖作品的首演权和乐谱、音像制品的首次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征稿时间
歌词征集即日起至5月10日止,5月10日前从征集到的歌词中评出入选歌词30首,并在报刊上登发,开始广泛征集作曲,在福建省文联网站上发布入选歌词,网址(www.fjwl.net)以供作曲家选用谱曲;2008年7月20日为歌曲征集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选用入选歌词30首之外的歌词作曲,其歌曲也在征集范围中。7月30日前评出优秀歌曲20首、活动组织奖若干。8月至10月为演唱展示阶段,将邀请北京及各省优秀歌唱家、歌手前来演唱。
六、来稿方式
1.词曲作者将作品用A4白纸书写或打印,一式8份(歌曲欢迎附CD录音小样,制作伴奏和演唱录音费用由词曲作者共同商议),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和作者简介。
2.歌曲征集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洪路凤凰池87号省文联艺术培训基地508室征歌办公室收
邮 编: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08508 (兼传真)
联系人:钟飞儿
网 址:www.fjwl.net
电子邮箱:hxxafg@163.com
附:“田野的春天”——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歌曲征集
为讴歌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伟大成就,歌唱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展现新时代中国农民的精神风貌,由中国音协、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文联共同主办,安徽省音协承办的“田野的春天”——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采风、创作、歌曲演唱系列活动。
安徽小岗村实行的农业包干,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帷幕,20多年前,中国音协与安徽省音协联合举办了“在希望的田野上”采风、创作、演唱系列活动,使得歌曲《在希望的田野上》应运而生,成为了一首脍炙人口、家喻户晓、时代标志的歌曲。二十多年过去,新时代的中国农民正在奔小康的路上阔步迈进,中国音协与安徽省委宣传部等单位再次举办“田野的春天”歌曲征集、演唱系列活动,期望通过音乐的形式对改革开放三十年做一个巡礼和总结。
征集作品要求如下:
(1)作品要求:主题鲜明,体裁不限,旋律优美,易于传唱,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
(2)载稿时间:歌词于5月10日截稿,歌曲于8月20日截稿(以邮戳为准)。
(3)来稿请用A4纸打印8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地址、电话(作品如有录音、小样,请以CD二张的方式报送),并寄至:230001 安徽合肥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615室安徽省音协征歌办收,联系电话:0551-2888233办)。
(4)评选办法:先从歌词作品中评选出20首优秀歌词提供给广大曲作者进行谱曲(歌词作品不单独设奖)。歌曲评奖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轮次进行。评委会将由中国音协邀请全国的知名音乐家组成。
(5)奖项奖励:此次作品征集设等级奖8首,其中一等奖一首(奖金20000元),二等奖二首(奖金各15000元),三等奖五首(奖金各10000元)。优秀创作奖12首(奖金各2000元)。凡获等级奖作品均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优秀创作奖作品颁发证书。
(6)大赛组委会将在获奖作品中选出歌曲若干首进行录音,届时在安徽举办大型演唱会,并将邀请电台、电视台录音、录像播出。
(7)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作者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即表示同意组委会对报送的作品拥有用于演唱、以及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推广的权利(非商业用途),作者享有署名权
主办:中国音乐家协会 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文联
承办:安徽省音乐家协会
2008年3月3日 |
|